关于近期32起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高处坠落第一大杀手!
2020-10-31 访问量:765
江苏通报了20起高处坠落事故
北京
10月20日12时许,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东路的一建筑工地内,一名工人在进行外墙保温层作业时不慎坠楼身亡。
10月19日15时许,在位于大兴区瀛海镇一建筑工地内,一名监理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坠落身亡。
9月24日12时许,在位于西城区广外街道莲花河胡同2号院内,一名工人在阳台进行防水作业时不慎坠落身亡。
8月26日10时许,在位于西城区北礼士路98号的阜成大厦工地,一名工人在进行外墙施工时不慎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14日8时许,在昌平区小汤山镇阿苏卫综合垃圾处理厂,一名工人进行屋顶修缮作业时不慎坠落身亡。
8月3日5时许,在位于昌平区南邵镇营房村附近的京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工地内,一名工人在作业过程中不慎坠入基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1日6时许,在位于石景山区鲁谷街道衙门口一安置房工地内,一名工人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坠落身亡。
6月17日16时许,在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的颐和山庄玉华园一房屋内,一名装修工人在进行屋顶防水作业时,不慎从脚手架坠落身亡。
6月2日15时许,在位于东城区建国门街道的鑫海锦江大酒店,一名工作人员在4层露台固定酒店招牌时,不慎坠落身亡。
5月10日20时许,在海淀区田村路43号一定向安置房工地,北京九州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工人在电梯井道内作业时,不慎坠落死亡。
3月31日15时许,在位于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的西直门宾馆内,一工人在进行装修作业时不慎从梯子上摔落,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月14日16时许,在海淀区画眉山东路东侧翠湖科技园施工现场,北京佳苑佳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工人在拆除脚手架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江苏
2020年9月28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扬州东部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9月13日早晨5时30分左右,常州市正衡中学新建项目工程1#至17#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
2020年9月6日下午16时10分左右,南通市崇川区啬园片区(花鸟园含花鸟市场)配套服务工程二标段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8月28日上午9时左右,连云港市灌云县恒仁嘉天下住宅小区35#-41#楼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7月1日早晨6时30分左右,南京市浦口区雨发大厦建设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6月30日下午16时50分左右,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为民服务中心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6月16日下午15时左右,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天宸花苑二标段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5月14日早晨6时28分左右,无锡市宜兴市梅林地区B-09地块1-15#楼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4月27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站后综合工程八工区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4月24日上午8时35分左右,连云港市海州区吾悦华府1#楼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4月18日下午15时35分左右,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炭化等主要工序)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镇江高新区半导体及通信产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4月6日上午8时20分左右,南京地铁宁句城际DS6-TA01标四工区东郊小镇站-侯家塘站区间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3月21日下午13时05分左右,连云港市海州区紫金公馆三期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3月16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淮安市涟水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3月16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太湖花园三期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3月13日上午9时15分左右,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物流园公共仓库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3月2日上午11时左右,南通市如东县双甸镇江苏郝力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一至车间四、门卫、配电间、仓库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1月11日下午14时左右,镇江港新民洲港区扩能项目20#-22#、24#-29#仓储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1月5日下午16时58分左右,苏州市吴中区苏地2017-WG-8号地块项目土建、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高空作业常见的隐患清单
1、安全带不合格,有破损,没有检查标识,如班组有不合格安全带或没有标签的必须及时更换。
2、移动脚手架上工作超过1.8m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高处。
3、堆放材料时,装卸材料时,超过1.8m没有使用防坠落保护。
4、高处作业下方没有设立警示区,或警示区安全范围不足(2倍),以及警示区没有封闭留有缺口。
5、高处作业时安全带没有高挂低用,没有考虑到缓冲带的坠落安全距离。
6、安全带悬挂点不可靠,不牢固,如系挂在钢结构下方,脚手架管边缘等。
7、工具设备在高处没有防坠落保护措施,如使用工具袋或绑扎等措施。
8、交叉作业,下方人员没有得到保护。
9、人员在高处移动时没有做到100%防坠落保护,应使用双钩交替使用。
10、高处作业材料没有及时清理,没有防坠落保护,如使用桶或袋存放松散材料。
11、作业前没有考虑到进出高处作业层的安全通道。
12、所有通道口、消防、电箱门禁止堵塞,电线与气体瓶或其他物体禁止放在通道口。
登高作业十不准
1、患有登高禁忌者,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的工人不登高2、未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的不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和无人监护不登高。
4、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时,露天不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
6、梯子撑脚无防滑措施不登高。
7、穿着易滑鞋和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
8、石棉瓦和玻璃钢瓦上,无牢固跳板不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登高。
10、夜间照明不足不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