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11时30分许,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土门墩街道兰通厂壹柒叁牛肉面馆发生火灾。
记者了解到,事发时有2名施工人员在该商铺二楼平台进行屋顶防水及平台醇基燃料罐加装遮雨棚作业,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引燃约3立方米的醇基燃料罐。据目击者称,当时施工的2名工人全身着火从二楼平台摔下。目前,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流淌火造成周边停放的3辆车辆不同程度受损,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

醇基燃料是什么
醇基燃料又称“环保油”,指的是以醇类为主体配制的燃料,主要成分为甲醇,具有毒性,通常以液体或固体形式存在。因其价格低廉常被餐饮行业及食堂选为燃料。闪点小于60度,符合产品标准的醇基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

醇基燃料的特点
醇基燃料闪点低,易燃易挥发,遇到明火、高温可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也会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醇基燃料容器有爆炸危险。醇基燃料颜色可能是无色或者淡黄色,有刺激性气味,由于颜色浅,泄露之后不易被察觉,安全隐患大。由于醇基燃料蒸气比重比空气大,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区域,遇到火源会着火回燃,易引发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本次事故中
工人在进行焊接切割
作业前未清理可燃物
酿成悲剧
在动火作业中
作业现场熔融的金属火花
会四处飞溅
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事关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事项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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