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东方市公安部门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原来,1月2日,东方市一餐饮吧发生火灾,因救援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张某,违反消防规定在未取得焊工证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气焊进行明火气割作业,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金属熔融物引燃可燃包装物后蔓延成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80690元。

焊接作业属于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时动火作业、无动火手续作业、无证操作、操作过程中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等行为,都属于违规作业,一经发现,会受到严惩。
案例一
2023年3月18日
北京平谷区某居民楼杂物存放点
发生火灾
起火原因系刘某某在未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
违规明火作业

最终
刘某某因违规明火作业
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
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3年3月14日,湖北咸宁,
一废弃房屋发生火灾,致3人被困。
消防救援人员接警后立即到场处置,
所幸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原因系
工人在焊割操作时
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
违规切割铁栏杆,
导致火花飘落,引燃楼梯间的可燃物。
电焊工艾某某
无电焊专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且未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案例三
在组织拆除旧物时发生火灾。2023年3月17日,广东省黄江应急管理分局对东莞市鸿风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名员工正在生产车间进行焊接作业,该员工未能提供焊工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该公司上述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此,陈某、王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一些企业因为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持证上岗
受到了处罚
2023年3月17日,广东省黄江应急管理分局对东莞市鸿风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名员工正在生产车间进行焊接作业,该员工未能提供焊工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该公司上述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15日,广东省黄江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东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一员工在宿舍进行特种作业(电焊作业),且未能提供特种作业所需的相应证件。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该公司上述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17日,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宸轩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刘某某未取得金属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新疆宸轩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1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1日,山东莱州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机械配件厂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徐某、焦某正在车间从事焊接作业,经查,两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97号有关规定,莱州市应急局依法对该企业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28日,山东龙口市应急管理局、芦头镇政府、芦头镇派出所联合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芦头大众汽车修理厂作业人员吴某某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经查,吴某某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并涉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龙口市应急局拟对该修理厂处以1.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因吴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拟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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