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烟花爆竹,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01-05 访问量:405
相关部门日前在办理黄某军、宋某校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时,发现二人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嫌疑。
经过进一步侦查,黄某军和宋某校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渠道,先后多次从江西上栗、湖南长沙等地购进烟花爆竹,进而批发销售给零售店或其它直接用户从中获利,而且数额巨大。
黄某军和宋某校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退缴违法所得,二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事故案例
12月19日,陕西省蒲城县108国道兴镇段1辆面包车爆燃,初步判断2人死亡,该车疑似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目前,事件原因和伤亡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危害性极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提示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需要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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