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放室内充电,拘留十日!

2022-08-16    访问量:709

近日,广东深圳


某店铺发生火灾
消防员到场后发现


烧损物为电动自行车电池


经调查,起火原因系


当事人将电动自行车电池
放在室内充电
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
并引燃周边可燃物
直接经济损失7039元


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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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


处以十日拘留处罚


电动自行车电池室内充电

是违法行为


造成的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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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0日,北京通州某小区租户,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致5人死亡。该租户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这些电动自行车电池室内充电


爆炸场面很吓人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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