泺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居住出租房、经营性用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2021-07-13    访问量:606

为深入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解决居住出租房、经营性用房及合用场所火灾多发,“小火亡人”等突出问题,依照区消防大队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在泺源范围内开展居住出租房、经营性用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根据我办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民房、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整治突出隐患,实施硬件改造提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建立群防群治体系,有效化解泺源辖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泺源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居住出租房。按照“街道主抓、村居配合、房东主责、房客履约”的原则,严格落实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十个一律”“五项改造提升”,对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1)进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突出抓好三层及以上“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的整治提升:1.每层必须设置第二逃生条件;2.楼梯间顶部、底层及房间内必须安装智能感烟报警器,公共部位具备条件的应安装喷淋装置;3.房间门必须安装钢质防火门。同时,抓好高层建筑内套房违规分隔出租的整治。重点围绕逃生措施、智能报警、防火门等开展改造提升。

(二)经营性用房及合用场所。严格落实经营性用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十个一律”“五项改造提升”,对照《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2)进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照“三个一律”要求对合用场所进行整治提升:1.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一律采用实体墙和楼板进行彻底分隔;2.新增合用场所的生活区域一律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3.前期已经过消防安全整治合格,但不具备直通室外疏散条件的合用场所,先按照原有要求推动设置独立式出口或疏散楼梯,设置相关的室外疏散楼梯,确有困难的其经营场所部分一律安装简易喷淋和防火门常闭监控装置。突出抓好物理分隔不到位、疏散未独立设置的合用场所。重点围绕防火分隔、疏散条件开展改造提升。

(三)民房领域。紧盯耐火等级低的全木或砖木结构和1990年以前建造的“两类民房”和“通天房”式民房,重点整治电气火灾隐患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重点整治内容:是否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是否安装空开和漏保、是否安装电线套管,电动自行车是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等。

民房、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整治提升标准详见附件3(十个一律、五项提升、“三三二”工作要求)。

三、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发动各社区网格、公安派出所及物业管理单位,按照“街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组织开展民房、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社区网格人员就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每月要走访检查一次,作为常态工作落实。7月20日前,对全部在册民房、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100%完成复查排查,根据隐患的不同分为三类:一类为“一票否决项”类隐患,例如硬隔离不到位,电动车室内停放、充电,出租房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同一建筑内等;二类为较严重的隐患,例如私拉私接电器线路,未设有楼顶疏散条件,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要求使用煤气灶等;三类为常态隐患,例如消防“四要件”缺失、损坏或过期,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堆放垃圾等。经过分类分级,建立“隐患、时限、责任”三张清单,逐一推进整改。社区要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一律拖移车辆;派出所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拒不整改的,要予以查封、断水、断电等措施,加大对出租房及合用场所“硬隔离”不到位整治力度,对发现“硬隔离”不到位的出租房及合用场所,一律先关停再整改。

(二)全面开展大巡防大巡查。组织派出所、城管科、执法中队、应急分队、社区网格员、楼组长、社区人员等基层力量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在重点时段对民房、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集中区域开展巡防巡查,重点检查前期已配置的“四要件”是否过期、设置位置是否合理,合用场所防火门是否常闭,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等。要发动辖区派出所、社区两委、社区网格人员等力量,结合“大巡防”工作,广泛推送家庭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如何逃生,初期火灾扑救知识,充分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按区消委会办公室前期布署安排,大力推进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建设力度,加快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智慧烟感”建设进度,同时加快出租房智能门锁建设。

(三)推进社区大建设大提升。完善社区自愿消防队伍建设,强化器材装备配备,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及村级自愿队伍增配撬棍、斧头、绝缘剪、手持扩音器和不少于六米的爬梯等器材,有条件的要配备切割机,社区自愿队伍必须配制手抬泵、水带。各社区巡防巡逻队伍应配备手持扩音器。将微型消防站纳入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调度,一旦发生火警和终端设备紧急告警,第一时间通过钉钉、基层治理“四个平台”等方式联动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力量。街道应急管理中心要加强微型消防站指导力度,9月底前,要指导相关村、单位开展一次联合演练。

(四)深入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各社区、各辖区单位组织居民和职工观看火灾案例警示视频,辖区单位组织单位职工消防安全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应急办做好10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房东及合用场所业主的消防常识培训,并做好指导。应急办要制定培训计划,灵活运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通过宣传培训小程序、发布警示提醒等方式提升宣传渗透性,在社区、楼宇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十要十不要”,依托消防培训机构、社区宣传点等阵地,开展体验式、参与式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

行动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底,具体阶段如下:

(一)发动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20日)。各社区、各辖区有关单位要按照街道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行业区域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晰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治办、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公室、执法中队、环卫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科室进行安全监管;供电局、水务集团、医院、学校、物业及九小场所等辖区单位结合“城市安全网格巡查系统”针对消防安全特点及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复查核查阶段(7月20日至8月5日)。在全面排查基础上,依托“应急排查系统”完成居住基础数据比对,更新花名册,明确管理网格,并逐一登记建档。8月10日前,各村要将民房、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新的花名册报送至泺源应急办。

(三)攻坚整治阶段(8月6日至10月20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应急办每半月至少牵头组织一次由各科室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一批、打击一批、规范一批隐患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常态监管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成效。8月20日前,完成30人以上“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整治提升,完成40%物理分隔不到位或疏散未独立设置的合用场所整治提升,完成50%民房领域整治提升;9月20日前,完成10人以上“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整治提升,完成80%物理分隔不到位或疏散未独立设置的合用场所整治提升,完成75%民房领域整治提升;10月20日前,完成3人以上“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整治提升,完成100%物理分隔不到位或疏散未独立设置的合用场所整治提升,完成100%民房领域整治提升。

(四)巩固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要对照清单查缺补漏、补齐短板,持续巩固工作成效。9月30日前,办事处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和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意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抓、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相关责任人要集中精力抓,加强进度跟踪,倒逼限期完成。各社区将民房、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按社区划分网格,由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网格长”,把责任压实到每个“网格成员”身上,切实做好工作落实。专班成员单位每月组织一次联合行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及时协调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科室、各社区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推进消防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实施消防委托执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单位都有责任。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民房领域,相关部门要紧密协同打好整体战,应急管理中心要认真落实出租房的消防工作法定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有关主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公安派出所在开展出租登记、治安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时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并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执法中队和城管科要紧密结合“无违建”行动,加大民房、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违法建筑的执法打击力度。

(三)因地制宜,强化保障。在全面执行民房、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整治提升要求的基础上,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细化修订整治提升具体要求,并报应急办备案。

(四)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各社区、各单位要结合火灾和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双预警”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监管,及时分解消化区消安委办每月督查通报。对发现工作推进不力、火灾隐患仍然突出的区域和单位负责人要一律落实通报、督办、约谈、挂牌等问责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三条问责纪律:一是民房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发生火灾的,网格负责人必须约谈;二是对民房、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发生亡人火灾的,所在属地负责人必须约谈,同时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凡是被追责的必须全街道面上通报,组织各单位学习,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泺源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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