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实施“6+11+6”安全生产系统工程

2022-04-29    访问量:668

111.jpeg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实施“6+11+6”安全生产系统工程,综合运用检查、督导、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多种手段,狠抓末端落实,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提升年行动。

“6+11+6”安全生产系统工程中的第一个“6”是指围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事故调查和追责问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效能6个方面开展专项提升行动。

济南市通过对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巡查,压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和督促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清单,推动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部门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自查自纠、内部奖惩、“晨会”等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1”是指围绕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煤矿、非煤矿山、冶金、道路交通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济南市强调,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任务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安全监管、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

“6+11+6”安全生产系统工程中的第二个“6”是指强化考核评估、强化社会服务支撑、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宣传警示、强化督导问效、强化执纪问责6项保障措施。济南市将通过实施6项保障措施推进安全生产提升年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并将安全生产提升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季度考评内容,通过考评倒查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获取专属安全生产管理解决方案
联系我们